
成立緣起
在總體社會與環境風險提升之下,企業社會責任 (CSR) 雖多有投入,對於社會議題的改善卻緩不濟急。於是,「社會企業」相應而生。相較營利組織以獲利當先,非營利組織以捐款或補助為資金來源,社會企業的目標係以商業模式解決特定社會或環境問題。
然而,在推動策略的過程中,公私部門均發現社會企業在早期階段特別常面臨自有資金不足、融資不易等問題。因此,2015年在政府呼籲、民間發起之下,「社會福祉及社會企業公益信託循環基金(簡稱社企循環基金或 SERT)」就此成立,期望秉持循環的精神協助社會企業、非營利組織等社會創新組織發展。
勞動部在民國102年(西元2013年)起就將每年11月定為「社會企業月」,行政院宣布民國103年(西元 2014年)為「社會企業元年」,並積極催生核定「社會企業行動方案」,以「調法規、建平台、籌資金、倡育成」 等四大面向,創造有利社會企業發展的環境,鼓勵有志青年投入社會企業。2015年成立總規模達2億元的社企循環基金,主要協助社企家取得創業第一桶金,並且,結合各部會給予社會企業各方面必要的支援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