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申請「社會影響力特別股」投資
投資申請流程

申請應備文件

❶ 下載表格
❷ 檔案上傳
常見問題 FAQ
- 什麼是「社會企業」?我的公司是否具備申請資格?
根據行政院社會企業行動方案(103-105年核定本),社會企業可以分為「廣義操作型定義」及「狹義操作型定義」:
- 廣義操作型定義:
- 泛指透過商業模式解決特定社會或環境問題的組織,其所得盈餘主要用於本身再投資,以持續解決該社會或者環境問題,而非僅為出資人或所有者謀取最大利益。
- 就組織特性上,社會企業同時追求社會與經濟利益,但以創造社會影響力為主要使命。
- 就組織型態上,可以一般營利事業或者非營利組織之形態存在,其關注類型相當多元,包含弱勢關懷、在地發展、生態環保、公平貿易等。
- 狹義操作型定義:
- 組織章程應明定以社會關懷或解決社會問題為首要之目的。
- 每年會計年度終了,財務報表須經會計師查核簽證,並應申報及公告其社會公益報告。
- 組織當年度可分派盈餘應至少有30%保留用於社會公益目的,不得分配。
如果貴公司符合上述「廣義操作型定義」,以發揮社會影響力為主要使命,用創新且可行的商業服務模式提出社會環境問題的解方,並成功登錄於「經濟部中小企業處社會創新組織登錄資料庫」;同時,經營者不僅有熱情,也能夠掌握公司營運和風險管理的要素,歡迎隨時提出申請,與SERT一同創造共好!
2. 繳交投資申請是否有特定期限?
申請文件需於每季諮詢委員會兩個月前完備(將收到遞件成功通知信),未能如期遞件成功者將移至下一季審查。
2023年每季遞件截止日期如下,若有更動將隨時公告於官網:
- 2023年第一季:1月9日(一)
- 2023年第二季:4月7日(五)
- 2023年第三季:7月7日(五)
- 2023年第四季:10月6日(五)
本基金諮詢委員會保有修訂辦法之權利。